依《建规》5.5.2要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简称“5m间距”)。
疏散门、安全出口均属于疏散出口,控制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设置间距(不小于 5m),目的是使疏散出口均匀分散设置在建筑平面的不同方位,确保人员在火灾时能有多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
一、“5m间距”的适应范围:
1、同一房间内,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需要设置不少于两个疏散门的房间(参建规第5.5.15条),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图示1)
(图示1)
注意:“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通常是指建筑平面,在图示2中,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是c,不是其他。
(图示2)
2、同一防火分区或同一单元内,相邻两个安全出口的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1)公共建筑:
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需要设置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时(参建规第5.5.8条),相邻两个安全出口的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图示3)
(图示3)
(2)住宅建筑:
每个单元每层需要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时(参建规第5.5.25、5.5.26条),相邻两个安全出口的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参考引用: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2.消防资源网
通过以上梳理说明,我们希望对设计人员与建设方有所帮助,未来设计建造出更多更好的建筑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