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勘察报告中负摩阻力计算问题: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5.4.2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应计入桩侧负摩阻力:
1、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液化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2、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3、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解析:
由规范的条文我们可以看出负摩阻力值不是一个定量,而是一个变量,其影响因素很多,如:桩周松散土层厚度变化较大、桩周土层的沉降是否会超过桩基的沉降,桩侧地面是否存在长期荷载,地下水位是否会下降及桩端持力层的性质等。若勘察报告中按一个勘探孔的数据给出一个负摩阻力定量,对结构设计是一种误导,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考虑负摩阻力对桩基承载力和沉降的影响,如摩擦桩可取桩身计算中性点以上侧阻力为零,端承桩应考虑负摩阻力引起基桩的下拉荷载等,由于勘察阶段对后期工程施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了解甚少,无法准确预测,因此勘察报告中只需提供负摩阻力计算所需计算参数,具体计算应由设计单位依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