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以下简称建规)第3.7.5条规定: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3.7.5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0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二、建规第5.5.18条规定: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三、建规第5.5.19条规定: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根据18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中第5-68页解释,门净宽是指扣除门框及门的厚度后的宽度。
如下图,根据国标图集《木门窗》16J601和《防火门窗》12J609中的相关内容: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如图所示)
综合以上规定和图集构造可以得出,如果要达到规范的净宽度要求,需要在此基础上将此门洞口增加100-150mm。
通过以上梳理说明,我们希望对设计人员与建设方有所帮助,未来设计建造出更多更好的建筑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