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勘察报告中基坑支护方案评价问题。《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6.1.9条 地下工程和基坑工程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地下工程、基坑工程地基岩土和地下水以及周围环境概况;
2、提供岩土的重度和抗剪强度指标,并说明抗剪强度的试验方法,提供锚固体与地层摩阻力等岩土参数;
3 、提出基坑和地下工程开挖支护方法的建议;
4、 采用暗挖、盾构等工法的隧道工程应划分围岩分级,评价地基及围岩的稳定性;
5、 当基坑开挖需进行地下水控制时,应提出地下水控制所需水文地质参数及防治措施建议;
6 、评价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7、提出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和监测建议。
说明:应注意以上均为强制性条文,部分勘察单位在基坑支护方案章节中只简单阐述其开挖深度,安全等级,开挖方法建议,这些是不够的。
应首先分析场地周围环境概况,包括周边是否有已有建筑、地下工程等,对有已建建筑且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应查明其结构类型、层数、地基与基础类型、埋深、持力层等资料,查明周边道路及各类地下管线等资料,对岩土的抗剪强度指标需说明其试验方法,应评价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并对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基坑的变形监测提出建议,这些都是大家容易忽视的问题。